1、聘用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为1年,试用期3个月。
2、甲方负责培训乙方营销模式、技巧,提供整套营销方案,并保证乙方完全按照甲方方案实行,可以完成销售指标。
2、乙方须详细阅读本协议并了解甲方的一切相关规定,认知及忠诚甲方的经营理念,并自愿维护和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乙方对外的销售活动由个人决定,但不得与甲方利益发生冲突。
3、乙方有责任为甲方收集并分析当地的市场信息,并及时准确的提供给甲方。
4、如乙方个人资料有任何更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乙方业绩收入减少或未能取到奖金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为配合乙方顺利开展销售工作,甲方给予乙方三个月的区域保护,三个月内,若乙方没有按甲方制定的方案实行,或者没有完成销售量,甲方将取消乙方的区域保护权。
2、延续区域保护权的每月完成销售量(按乙方提货价格计算)为2000元,中介业务金额不计在内。
1、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填写《销售员申请表》,甲方根据乙方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办理相关手续,划定营销区域。
2、乙方按指定的50%批发价格比例向甲方提货,每单运费自负。甲方按提货价格统计乙方的销售业绩,到量给予返利、奖励或升级待遇,详细政策见附件2。
3、乙方常规收入为所提货物销售的差价、及甲方政策和可能的活动中提供的赠品或返利。乙方自负劳务信息费、市内运费、差旅费、应酬费。
4、乙方牵线联系并由甲方和第三方成功完成的交易,甲方支付乙方20%佣金。
5、所有产品原则上不能低于底价销售,特殊情况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原属甲方业务对象,提成比率另行商定。
1、乙方牵线联系并由甲方和第三方成功完成的交易,每单生意结束,由乙方负责收回供货款项,以款到帐为准,支付乙方提成。
1、甲、乙双方确定合作关系,为确保双方利益,乙方应预先向甲支付300.00元押金费,甲方在收具后向乙方提供价值1000.00元以上的样品、业务所需的名片、证书、资料均由甲方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