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机会代表武汉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参加第二届“大中华地区仲裁论坛”研讨会,与两岸四地的各位仲裁界同仁、各位专家、学者共同学习、交流,我倍感荣幸。借此机会,我要感谢东道主-香港仲裁司学会,为此论坛的成功举办所作出的辛苦努力,在座各位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参与!下面我想就“大中华地区支持机构的合作与交流”这一主题谈点个人浅见,与各位探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武汉作为中国中部中心城市的对外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外商投资不断增多,为了顺应这一发展形势,武汉仲裁委员会于年12月18日成立了武汉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专门处理涉外和国际民商事仲裁案件。成立近2年来,我们共办理涉外商事仲裁案件11件,标的额人民币6.4亿元,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在优质、高效办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的同时,武汉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还非常注意与国内特别是国际仲裁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写作,成立至今,我们先后赴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香港仲裁司学会考察、交流并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香港仲裁司学会达成合作协议;我们积极响应香港仲裁司学会的倡议,作为创始会员参加了“大中华地区仲裁论坛”与两岸四地的仲裁人共商大中华地区仲裁事业发展大计;我们还接待了来自美国、法国、瑞典、新加坡、香港及中国台湾地区仲裁界人士的参观、访问,向他们介绍了武汉仲裁委员会及大中华地区仲裁机构的发展情况。
我们认为,大中华地区的仲裁机构之间加强交流与合作有一下机构方面的必要性:
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香港及澳门地区的经济交往与合作历
来十分密切。2002年1月1日中国台湾地区以独立关税区的名义加入WTO以后,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地区、中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已分别在WTO中占有四个席位。可以预见,在WTO减少贸易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原则和宗旨之下,两岸四地将建立更为紧密的贸易互动关系。随着经济交往的增多,经济贸易争议、纠纷将不可避免地呈现增长的势头。在此情况下,我们两岸四地的仲裁人更应该加强沟通,共同研究解决两岸四地贸易纠纷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更好地为保护两岸四地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服务,更好地为促进两岸四地经济的共同繁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