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该报道,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陶荣(10月23日出席当地电台节目时告诉媒体,香港发展国际仲裁服务,其主要竞争对手是新加坡。他说,香港比新加坡优胜的地方是法治良好、人才多,另外就是收费较便宜。
陶荣被引述说,新加坡以每宗案件制订收费,价钱较高;香港的仲裁员则每小时收取2000至5000港元(约378至945新元,有外国公司认为收费较具吸引力。
巫昱成说,港仲是没有管理的仲裁,只是提供设施(如录音、开庭地点等及辅助工作,与新仲有管理的仲裁做法很不同。新仲给予的行政协助,不仅包括提供开庭设施,更重要的是,协助当事人双方和仲裁庭设定开庭时间,确保裁决书在期限内发出,并处理与仲裁相关的行政程序等问题。
他指出,以仲裁员的收费来看,在港仲仲裁的费用未必比新仲的低。新仲以案件标的额标准收费,对仲裁员费用进行限制,好处是让仲裁双方在未开庭前,就能明确知道仲裁的可能收费。以平均价来看,新仲仲裁员的每小时收费介于300至800新元,可见低于香港的收费。
港仲吸引到的案件以临时仲裁案为主,如果是以时计费,双方不知道案件何时结束,也就不知会花多少仲裁费。
不论争议多大,双方当事人最终可能付出比争议的金额还大的费用。反之,规模大的案件,所费的时间可能反而少。
他指出,按时收费对当事人、尤其是对外国公司不太有利,不可能会吸引到外国公司,“在香港当仲裁员的专家会很高兴,因为是按时收费”,因此吸引到的反而是仲裁员。此外,还得考虑到律师收费的问题。巫昱成说,在香港处理国际仲裁案件的以英国律师居多,他们多数熟悉临时仲裁,不要机构干预,“香港律师的收费一般比新加坡的高。”
巫昱成也说,港仲的行政收费主要来自租金,整体确实比新仲低。他解释说,港仲的办事处,每月只缴一港元(约新币两角象征式的租金给港府,而新仲的月租1万6000元新元。
基本上,港仲的开庭室,收费比香港的酒店低,可以吸引仲裁员去租用。
在新加坡,机构仲裁与临时仲裁的案件比例大约为1比3。以新加坡每年受理案件八九十起来看,意味着临时仲裁案件数量在240起以上,与香港的数量相当。
目前国际商事仲裁主要分两种形式:一为机构仲裁,另一为临时仲裁。
机构仲裁又称有管理的仲裁,是当事人按照仲裁协议将争议提交所选择的仲裁机构、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新仲就是个好例子。
仲裁机构将协助有关仲裁的启动、仲裁庭的通知和指定事项,以及仲裁的总体管理。在某些情况下,仲裁机构也是指定仲裁庭的法定机构。
由于目前中国的仲裁还没有承认临时仲裁,所以中国当事人在以内地作为仲裁地、签订合同的仲裁条款时,必须指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及其仲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