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法制协调司司长卢云华在揭幕式上表示,仲裁是解决金融争议比较理想的方式,上海金融仲裁院的成立是中国仲裁工作为金融业服务的起步,将在国际国内产生重要影响。
根据相关国际公约和协定,中国的仲裁裁决可直接在全球一百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得到承认和执行。
业内人士指出,随着金融市场的繁荣、金融交易的增长和中外金融机构的集聚,中国迫切需要一个公正高效快捷、符合国际惯例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作为一种国际上通行的争议解决方式,在解决金融争议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首先,仲裁能满足高效率、快节奏的金融工作的要求;其次,仲裁实行专家裁判,能适应现代金融纠纷案情复杂、科技含量高、法律问题新的特征。而且仲裁不公开进行,有利于保护商业秘密。
据悉,上海金融仲裁院将受理平等主体的金融机构之间或金融机构与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之间在金融交易、金融服务等活动中发生的商事纠纷。
上海金融仲裁院首批聘任的专业仲裁员中包括长期从事金融工作的专业人士、资深律师和法官、长期从事金融学术研究的和金融法律研究的学者,以及美国、英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的外籍专家及香港的业内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