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方出卖的床上用品总金额:937600佰元人民币整)。最终金额以采购方实际购买数量为准。
供货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货物数量送达采购方指定的地方交货。
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采购方应对货物的数量进行清点,并应向供货方提供收货凭证。
1、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合同的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为伍仟元人民币整,并赔偿对方因合同被解除所受到的损失。
2、供货方逾期交货的,每日按照合同签署时的暂估总金额的3%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
3、采购方逾期付款的,每日按照合同签署时的暂估总金额的3%向供货方支付违约金。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货方(签章):_____________采购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第四中学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