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为甲方工程接入提供各种配合,包括前期光缆走线勘探以及甲方光缆接入的必要条件(适宜放置光端机的场地、供电、空调、配线等)。
2.乙方必须提供相关接入设备的型号和信令方式等资料,以便于甲方完成光缆接入工程,如设备接口或信令有所不同可与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再进行商讨解决方法。
3.按甲方业务规范,真实填写各种业务申请表,并提供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4.每月按规定期限通过银行托收形式向甲方缴纳相应业务的费用。
5.乙方所属各租户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完成收取,并承担在乙方交换机范围内的用户话费纠纷。
6.在乙方保证租用该专线两年以上的前提下(本协议第四条第4项情况除外),甲方免收乙方工程接入费用。否则乙方根据_________的比例,向甲方按比例支付工程接入费用。
三、开帐与支付
甲方每月向乙方出具按电信资费标准(作为付款凭证)及_________资费标准(不作付款凭证)的两种帐单并附通话清单,乙方在收到帐单后一个月内将通话费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予以支付并同时向甲方出具话费代办发票(按两种标准的资费差价)。
甲方在收到乙方通信费及话费代办发票后的次月25日前,将两种标准的资费差价(差价=电信标准资费-联通标准资费)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予以返还。
1.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向甲方缴付相应业务的费用,甲方有权按规定停止对乙方的各项服务,以各项业务费用的总金额按30天计算,计取3‰的日滞纳金。如乙方拒交业务费用及滞纳金,将追究法律责任。
4.双方如有一方需终止本协议,须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在所有费用结清后方可终止本协议。若因甲方质量问题经双方协商解决仍不能达到客户满意的,乙方即可中止合同,并不再承担工程接入费用。
5.如本协议中止,甲方可收回所有产权属甲方的线路或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