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有时你的文案写的不错,客户也挑不出毛病,但他会想:虽然这文案很好,但为什么一定是这一句?而不是下一句?
每一场“改稿一百次,用回第一版”的惨案,都是这么开始的。
此时,与其感叹“my god”不如赶快去“卖稿”。
可能很多文案人比较不善言辞,但这就像飞行员不能怕高一样,文案一定要卖稿。有时一句话就能让自己和团队少熬一个通宵。
如路克·苏立文所说,在他的广告生涯里,大约用20%的时间做创意,然后用80%的时间去捍卫自己的创意。
对于如何卖稿,阿拉斯戴尔·克朗普顿说:“用创意人员的方式去思考,用业务人员的方式去说话。”
卖稿,一定要站在“客户生意”的视角,而不是“自身创意”的视角;一定要站在“战略”的高度,而不是站在“广告”的角度。
当你从战略上推演你的广告作品,意味着你对产品信息、市场营销、客户需求了如指掌,只要逻辑自洽,任谁也很难推翻,没有“刀枪不入”的文案,只有自圆其说的文案。
广告界有个传言 ,说伯恩巴克口袋里总有张小纸条,每当和客户僵持不下时,他就拿出来看看。纸条上写着:他们可能是对的。
或许有时文案被否,的确是我们的错误,有时接受自己是错的,反而有助于我们写出更好的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