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可采取的拘传、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等五项强制措施之一,相对而言是较轻的一种。公安、检察、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不同的强制措施,也可以根据情况的变化变更强制措施。而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所赋予的一项权利,是保证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规定。通常情况下,律师在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时,首先要对案件基本的、主要的情况进行了解,对犯罪嫌疑人犯罪行为的轻重及其身体状况进行调查落实,并且要调查了解诉讼活动的基本情况。在确认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宜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请。而且,应针对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的不同情形有着重点地做好不同的准备工作,以保证申请获得同意。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律师就可以为其申请取得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五)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的。
当然,在法庭审理阶段,如符合法定条件,被告人也同样可以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
在申请取保候审时应向侦查或检察机关提交申请书,交纳保证金或在无力交纳保证金的情况下提出保证人。对同一犯罪嫌疑人不得同时要求交纳保证金并提出保证人。需要注意的是,律师不得为犯罪嫌疑人做保证人。
从目前的实践看,申请取保候审成功的机率还是非常小的,十个申请能有一个获批准你就烧高香吧。这里面的原因十分复杂,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办案机关的思想意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