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图网

审判阶段立功行为不宜作为量刑情节思维导图

从前多好
2023-03-09
浏览量: 2
审判阶段立功行为不宜作为量刑情节
作为
情节
不宜
行为
阶段
审判
立功
犯罪分子
量刑
提起
刑法
刑事辩护代理
办案程序
审判

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了作为量刑情节的立功,关于其时间要件,目前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存在分歧。很多人认为在法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届满之前,在二审判决、裁定作出之前,在死刑复核裁定作出之前,犯罪分子若有立功表现的,都应当认定为量刑情节的立功。但在实践中,犯罪分子在审判阶段一般处于被羁押的状态,立功的可能性较小,犯罪分子为减刑可能实行“买功”、“逼功”等行为,而且犯罪分子此阶段提出立功认定申请,难免导致诉讼效率的降低。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审判阶段立功行为不宜作为量刑情节》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审判阶段立功行为不宜作为量刑情节》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dc691bb8952b11e90f78ae926f0d4232

思维导图大纲

相关思维导图模版

首页
我的文件
我的团队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