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自首的成立相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个人自首的成立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并且单位犯罪自首成立后,除非经单位集体或者决策机构决定或者经得所有参与实施单位犯罪人员的一致同意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罪行,否则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个人的自首效力不及于其他的人员。
1、经单位集体或者决策机构决定实施犯罪行为的,如果经单位集体或者决策机构决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授权委托能代表单位投案意志的其他人包括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投案并如实供述单位所实施的全部罪行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所有参与实施单位犯罪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如果能认同单位的自首意志,随时接受、配合司法机关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并如实供认自己以及其他同案犯所参与实施的全部罪行的,均应当认定为个人自首[5][5];对于其中拒不到案或到案后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不能认定为个人自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行投案并如实供述单位全部罪行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同时能够供认在单位犯罪过程中的自身罪行和其他同案犯的全部罪行的,应当认定为个人自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虽然可以代表单位及其个人的自首意志,成立单位自首和其个人自首,但由于不存在与其他共同参与实施单位犯罪行为的同案犯的自首意志的共通,故其自首不能代表其他同案犯的意志,所以,其他同案犯如果没有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单位和其个人以及同案犯的全部罪行的,仍然不能成立自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行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单位和其个人以及同案犯的全部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个人自首,由于这些直接责任人员既不能代表单位的意志,也不能代表参与决策和实施单位犯罪行为的其他同案犯的意志,不能认定为单位自首,也不影响对其他人的自首认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如果没有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的不能认定为个人自首。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决定并实施单位犯罪行为,由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犯罪行为是代表单位实施的,他们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就是单位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他们自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单位罪行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能够供认在单位犯罪过程中的自身罪行的,也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自首,否则不能认定自首。
4、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外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决定并实施单位犯罪行为的,由于直接责任人员的犯罪行为是代表单位整体实施的,直接责任人员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就是单位的犯罪故意和犯罪行为,要成立单位自首,必须要由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单位全部罪行;直接责任人员同时能够供认自己的罪行的,应当认定为个人自首,如果存在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共同参与实施的,还应当供述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罪行,方能成立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