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案件结案周期通常情况下是两个月的时间。法院的审理期限为两个月,可以延长一个月,如果有可能判处死刑或者有附带民事的案件或者有重大复杂的情况,还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期间,检察院可以申请补充侦查延期审理,补充的期限为一个月,补充完毕交法院后,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一共可以申请两次,每次补充完后,法院都要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见,我国刑法是以刑罚为标准来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的。
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