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要加强法制宣传,扩大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辐射力。走进学校和社区、对未成年进行法律宣传,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指派相关人员做法制辅导员到各中小学讲法制课,用生动的案例让他们得到警示,增强他们的法律观念。
其次,完善组织网络,与社会各方协调,努力形成帮助失足青少年的网络合力。引导政府部门、司法部门、基层组织、学校、社区、妇联、共青团、工会等选派专门人员共同参与到关心、帮教、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中来,让他们担当心理咨询师和心理调解员。呼吁全社会共同来关心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向他们伸出爱心之手,深入到学校、村街和社区,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帮助经济有困难的青少年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问题,特别是要充分关注留守青少年及单亲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形成网络合力。
最后,案件延伸服务,加大教育和引导力度,有效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需要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努力,而法院只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最后一道屏障,对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加强教育和引导也是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的有效途径。这样就会达到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也会取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要强调的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必须首先解决父母的问题。如果没有合格的父母,那么,很难有合格的子女。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必须首先解决未成年人的父母责任问题。只有让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切实履行法定的职责,才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对于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罪的,要是造成的是轻伤的话,则要求已满16周岁,但如果是重伤或死亡的话,则只要已满14周岁就可以了。此时对未成年人的处罚一般是按照相应的情节,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