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传播性病罪,指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罪具有如下特征: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卖淫、嫖娼是国家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行为人为了赚取钱财、满足自己非法的欲求,或者为了报复社会,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仍然进行卖淫、嫖娼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息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仍然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其行为将直接传播性病,对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在客观的方面:行为人具有患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在患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向他人卖淫或者嫖娼,不论是否已将性病传染给他人,即可构成传播性病罪。
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能是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卖淫、嫖娼的人,下列性病应当作为严重性病看待,即梅毒、淋病、艾滋病、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腹股沟肉芽肿、尖锐湿疣、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等。凡是患有上述性病而卖淫、嫖娼的人,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均可成为传播性病罪的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对自己所患的病是严重性病有明确的认识,但为了达到自己某种非法的目的而仍然向他人卖淫或者嫖宿他人。
根据《刑法》第360条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嫖宿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