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办案检察官介绍,目前他们办理的倒卖车票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涉案被告人女性居多。与以前办理倒票案件女性被告人大多起辅助作用不同,今年受理的6名被告人为女性,且自行购买、独立加价出售。
二是反复订票、囤积热门车票,涉案车票票面金额巨大,学生票约占总数的1/3。部分不法倒票分子将学生作为潜在“客户”,集中或团体购买学生票,加价牟利。
三是非法加价幅度较小,作案隐蔽不易被察觉。除被告人马某、郑某加价20元以外,其余7起案件被告人大多加价5元至10元出售,若不仔细辨别,很容易与正当转让车票的行为相混淆。
四是车票来源途径多样化。与以往单纯从车站窗口排队买票不同,今年涉案车票83%以上来自铁路火车票代售机构,且出现雇用专人排队购票囤积出售现象。
五是加价倒卖车票犯罪行为逐步向“公司化”、“正常业务化”发展。通过雇用专人购票、租用写字楼间作为办公场地,以日常公司经营模式掩盖非法倒卖车票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