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持刀伤人的,需要根据伤人是精神病人的精神状态确定其是否负刑事责任。一般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伤人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此外,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