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近日就《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提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实现衔接转换,并有相关标准。这意味着,城乡居民将来随着身份转换,可以实现养老保险"随着身份走"。
我国现有三大养老保险对象不同,保险水平不一样,制度差异很大。其中城居保、新农保没有缴费年限要求,而城职保必须缴费满15年达退休年龄始能领取养老金,但待遇高出很多。这使很多城居保、新农保参保者希望"跻身"城职保行列,而很多参加城职保的职工因为缴费年限不够而拿不到退休金,所有这些人都希望三大保险实现对接和转换。现在,三大险衔接转换希望在前。
这种制度安排,是惠及民生之举,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在今天的中国,养老保险参保人"身份"变动频繁,有城中村居民变成城镇居民的,有城镇居民就业、再就业变成城镇职工的,有城镇职工返乡变成农村居民的。尤其是农村居民,很多人进城打工实为吃青春饭,累计不足15年就返乡了。三险相互隔绝,不仅有可能损害参保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可能打击参保积极性,危及社会保障的大局。让三险衔接转换起来,回应的正是广大参保人的现实要求。
三险衔接转换,是对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是一种制度补丁。2010年出台《社会保险法》,已经解决了社保跨省转移的问题。由于不同参保人所获保障水平根本上取决于个人账户,则所谓衔接转换,对人们的受益水平影响不算太大。总的来说,它只是方便参保者社保"随着身份走",免除了不必要的重新参保等手续上的麻烦。
但我们不能低估制度补丁的意义,考虑到我国城乡、城市内部双重二元结构,改革推出的很多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漏洞、妥协,持续的制度改良与制度补丁都值得期待。比如打工者的社保跨省转移,按理参保者带走的是自己应得的一份权利,但长期争论不休,跨省转移阻力重重。很多地方着力于收费,而不是如何让参保者受益。从这种意义上说,实现三大养老保险的衔接转移,也是一种制度上的突破。
社会保障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一种制度"基础设施",其作用是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进入市场并愿意流动。而我国的社保制度是在城乡、城市内部双重二元结构上建立,它不仅承认了现实,事实上还强化了二元结构的现实。结果是我国的社保安排目前只能算初粗具形式,条块分割,保障水平很低。很多农民工进城参了保,但实际上拿不到钱。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社会保障仍需要制度上的持续完善,真正让保障落到实处,让参保人得实惠,使亿万农民安心进城务工。完善社保制度的着力点,应是尽可能消除社保上的条块分割,完全实现各项保险的跨省转移、三大养老保险的衔接转移,在制度设计上消除城乡二元、城市二元格局。这项工作做好做实了,我国就向取消户籍制度迈出了一大步。
从这种意义上说,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转移的具体安排仍值得深入探讨,总的原因应该是不能让农民工吃亏。不仅不能让农民工进城打工吃亏,而且应当让他们得实惠,形成对农村居民进城务工的激励。对于城职保转移为新农保、城居保,人社部现有方案是只带走个人账户资金,理由是国家补贴资金是补贴城职保基金的,并非针对个人。这种说法似是而非,国家之所以给予补贴,是因为务工者创造社会财富。补贴取之于务工者,用之于务工者,即使他有一天由城返乡,这份保障应该仍然属于他。
跳出养老保险的小框框,着眼于市场经济的完善,着眼于消除城乡二元、城市二元格局,我们就可以在完善社保制度方面做很多事。社会保障越有力,社会财富越来越多,国家与参保人可以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