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财税体制改革关系到每个居民、各自阶层、党政及行政性事业机构等等各个方面的利益,这方面的改革应该从哪里抓起?
王小鲁:发达国家对于政府财政的管理非常具体,政府每笔收入和支出,老百姓都能查得到,若有问题老百姓都能质询。中国政府支出中不合理的地方多,关键就是因为财政透明度太低。
因此,当前应尽快实现各级政府的财政公开,即需要各级政府全口径的财政细账的公开。不光是预算内收入,还包括土地收入,还包括其他的所谓政府性基金收入。怎么收的、怎么花的,能不能通过制度改革,使得它的全部细项能够在网上公开出来?具体到每一个项目,接受社会的监督,让老百姓能够看到你每年的公共支出花在什么地方。
此外每年人大开会之前,各级政府都要把详细到具体项目的全口径公共预算和决算提交给人大专门委员会审查,人大要进行辩论,可以通过,也可以不通过,审议过程也要公开,最好现场直播。我觉得这些方面的改革可能应该走在前面,就是怎么提高公共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当然人大也要改革,才能代表民意,对政府进行监督。
王小鲁:所以在财政公开之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比如现在的土地出让收入仍然是单独一块,没有列在财政预算里,现在是叫政府性基金预算,但是管理很粗放,透明度很低,也非常混乱,流失非常多。而且这样一种土地出让金的收法本身就有很多问题,现行的土地征用和出让制度恐怕需要相应的改革。土地收益怎么收法?农民应该在这中间拿多少?政府应该拿多少?政府拿到的钱应该怎么分配?这些都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
不客气地说,现在的土地征用和出让制度问题太大了。一方面是低价征地,高价拍卖出让,多数失地农民难以得到合理补偿。另一方面,未来70年的土地使用权收益,政府一次收取,一次花掉,实际上是寅吃卯粮,不可持续。能不能开放土地市场,让市场来调节?政府可以对巨额的土地收益征收所得税或者增值税,用于公共服务和补偿边远落后地区难以享受城市化带来的好处的贫困农民。加上房产税,用于调节财产收入、控制房价,补充地方政府的常规财政收入。
《华夏时报》:土地征用和出让制度的改革,是否会形成一种倒逼机制,逼着财政体制进行改革?
王小鲁:可以这么说吧。因为现在地方政府常规预算不足,依赖土地财政,靠卖地来维持支出。如果没有了卖地收入,或者卖地收入大幅度减少了,地方财政难以为继怎么办?我觉得,一方面需要建立制度,对政府各项支出设定刚性标准,管住"三公消费",管住政府乱花钱和不计后果的投资。制度健全了,不必要的政府支出和腐败就能大大减少。另一方面,中央和地方之间的财政关系是不是要重新调整?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问题是不是要提到日程上来?怎么一步一步实施,把这个财权和事权的统一变成一套制度界定下来?可能需要重新规划、界定中央和地方之间、各级地方政府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
现在中央政府对地方有大量转移支付,但一半是专项转移,一事一议,没有统一标准,导致地方政府"跑部钱进","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败坏了风气,造成了腐败和不公平分配。不如把专项支付的大部分用于充实地方常规预算,满足其公共服务职能的需要。但是前提首先是要实现财政公开透明,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使各级政府不乱花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