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晚,农夫山泉就"品质风波"发表声明,坚称"产品品质始终高于国家现有的任何饮用水标准,远远优于现行的自来水标准"。
但是,公开信息显示,农夫山泉执行的产品标准为浙江省标准DB33/383-2005,该标准由浙江质监局提出并归口,由农夫山泉作为唯一的企业代表参与制定。简单比对可知,农夫山泉执行的这一标准在有害物质砷、镉的限量方面,均宽松于国标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其中砷指标限量甚至放宽到5倍。
"任何一个企业生产瓶装水,都应该以国标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为底线,这是一个基本要求。"马锦亚表示,生活饮用水指的就是平常所说的自来水,"瓶装水标准要求低于国标GB5749《生活饮用水标准》肯定是不允许的,而应该高于该标准"。
对于农夫山泉的"产品品质始终高于国家现有的任何饮用水标准,远远优于现行的自来水标准"说法,马锦亚表示,不排除存在"企业执行标准低,但产品实际检测值高于国家标准"的可能性,但是,执行标准低就意味着有些指标存在不安全的风险,"如果产品标准都不如自来水标准,何谈健康和安全?"
马锦亚昨天还向记者表示,农夫山泉产品标准不如自来水标准,有违反国家食品安全法之嫌。因为食品安全法第27条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