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司长张国华在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新闻通报会上表示,各级工商机关严厉惩治了发布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行为,共监测检查广告1006万条,责令整改138412条广告,查处违法医药广告案件6902件,罚没款6227万元,停止213户违法主体的广告业务,"本次公布的20起典型案件中,单件案件罚没款最高达到126万元。"
从4月25日至7月25日,经过3个月的专项行动,工商总局会同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工信部、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医药局等部门开展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经过集中整治,违法医药广告明显减少。"张国华说,目前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已基本杜绝违法医药专题片广告,省级广播以及部分地市级广播无医药广告的"绿色频率"数量逐步增多,各地广告违法率大幅下降。如江西省违法医药广告数量下降了90%,吉林省医药广告违法率下降35.14%。
工商总局广告司监督处处长江雁明介绍,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形式多样,例如江苏镇江市广播电视台发布的硒维康等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功效,利用专家、消费者、医疗机构名义或形象做证明。"此外,虚假违法医药广告还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宣传治疗作用等手段来诱导消费者。"江雁明说。
"此次专项行动是历年来广告整治工作力度最大、成效最好的一次,但违法广告活动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张国华说,今后一段时间,工商部门将以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为工作重点,加快起草《互联网广告监督管理办法》,净化互联网广告市场。
据介绍,下一步,8部门将继续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广告法》的修订进程,制定和完善各项法规。(记者 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