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望认为,从“体改委”、“体改办”,到“发改委”所承担的实际改革工作来看,基本上限于经济领域。
政治、司法、文化等其他方面的改革工作,一直是通过建立专门性的改革领导小组来实施。如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中央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等等。
改革小组的成立,往往在党中央重要会议之后,或涉及到要攻克关键性的改革任务。“通过搭班子形式,加强攻克难关的组织保障。”周望说。
比如,中共十六大报告提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落实这一战略部署,2003年4月,中央政法委员会向中央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建议的请示》。同年5月,中央组建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而2003年组建的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也是为了贯彻实施十六大报告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作出的战略部署。
对于医疗、教育等民众改革呼声迫切的领域,国务院则分别成立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
涉及改革的领导小组等机构级别一般较高,多是部级、“超部级”。组长不乏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或副总理兼任,具体工作由相关部委牵头实施。
比如,2008年12月,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立时的组长,是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克强。
几任中央政法委书记前后担任过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
南京大学政治学博士赖静萍认为,改革机构小组主要职责是协调各部门工作,为了提高工作执行力和效率,因此其组长、组员的层级很高。
此次十八届三中全会宣布成立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组员名单尚未公布。
前日,曾三次参与起草三中全会关于改革决议的高尚全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向中央有关部门和领导建议,由总书记任组长,国务院总理任副组长,中央和国务院相关负责人组成。
各个改革领导小组,在改革的设计上发挥着极为关键的作用和影响。
“比如,1988年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就是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工作小组所提交的《关于党中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报告》和中央书记处制定的《党中央直属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周望说。
但他们的首要任务,则是专门解决改革过程中“难啃的硬骨头”。
这其中有涉及全局性的改革任务,如经济体制改革;有关键领域的改革,如司法、医疗、教育、住房等领域。在这些领域,涉及的改革议题又往往比较敏感。
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于2004年底出台了《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涉及改革劳动教养制度、改革和完善司法干部管理体制等等。
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控制医药费用等方面获得突破,是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诉求。
周望认为,以往的改革领导小组,仍然是比较单一的改革方案。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提出设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显然是基于顶层设计的通盘考虑,把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这五大方面的改革工作全面统筹起来,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