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去年的社会抚养费,官方有两个数据。财政厅说是26.13亿元,卫计委说是14.56亿元,差的不是一点点。
据说,财政厅已经“初步认定”,两部门统计包含的范围不同,导致了这种情况发生。卫计委也“初步判断”是两个部门统计方式不同所致。有些不约而同的意思。统计范围或方式不同,才不仅解释得了数据何以大打出手,而且关键是不至于引来更多的麻烦。
叶青教授是统计科学的专家,又是统计系统的官员,猜测广东社会抚养费打架“财政厅的数字是全省数字,包括省市县三级,而卫计委只报了省级数据”。财政厅负责人表示,财政数据错不了,差异估计是统计口径所致,比如计生部门按年度罚单数统计,而实际缴入的款项不排除有过一年甚至多年才缴交的。这些说法,听起来都不无合理性,又止于技术性推测,不涉及统计是否属实的问题,很合意。
不过,社会生活的实际,超出一般性的善意估计。新华社的调查报道中,有基层计生干部表示,地方上存在多罚少报的情况,存在隐瞒超生人数和罚款数的动力,还有未获准生证生育的、年龄未到法定年龄生育等不属于社会抚养费的罚款,因为社会抚养费是唯一有法规依据的收费,也计为社会抚养费上缴财政,但计生系统可能就没有统计进去。
我们还不了解社会抚养费打架的事情将通过怎样的途径弄明白。是两个部门不约而同地说一下“统计口径不一”了事,还是要得到一个最后的准数,这个准数是财政厅和卫计委一起来查明,还是需要有审计部门介入。这算不算新情况,是否又会因“没有明确规定”而不了了之。
前不久,广州市发布房价数据,也跟国家统计局数据打架。广州市的数据说房价在下降,国家统计局说广州房价在上升。人们很快知道广州用加进两个远郊区的房价数据来比较过去没有加进远郊区的数据,得出了房价的“数字调控”成果。但广州有关部门说,自己的数据和国家统计局的数据都真实,似乎也就交待过去了。
广州发房价数据时,就有舆论说,数据打架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现在,广东省的两个部门的社会抚养费打架,应该也是对政府公信力的伤害。媒体在报道社会抚养费打架时,还特别提及计生部门对这一数据“曾拒绝公开”。今年7月,浙江律师吴有水向和省级计生部门广撒申请,要求公开社会抚养费,广东省计生部门回应称,按国家规定,这属于“内部事项管理,未经规定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公布和扩散”。国家卫计委则表示事属《信息公开条例》管辖。广东社会抚养费终于公开了,却跟财政厅数据相去10多亿。一个说起来正气堂堂的收费项目,长期不透明,长期没准数,果然配得起“管理混乱”的质疑。
回头来看“事属内部”的回应,难道不是大言不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公布和扩散”,总得是有准数才好意思说吧。有的事情,只要不必较真,总是头头是道,出来走上两步,就迅即露馅。
社会抚养费的准数在哪里?卫计委数字已因财政厅的收入实数而不可信。财政厅提供的只是社会抚养费缴呈国库的数字,但是否全部收到的都已缴呈仍不可知。在治理行为透明化实现之前,获得实情总是很难。公信力不像盖房子,说拆就拆,说建就建,立等可就。莫让政府的公信力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