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南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被告人王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伪造印章售假发票的被告人金敬宝、李兴兵,被法院分别以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
大肆制假售假的被告人李排力、郭某,被法院分别以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因系从犯,又系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个月。
受雇他人制造各类虚假证件的被告人王辉、陈奇,被法院以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