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年春晚小品《扶不扶》备受社会热议,因为这一话题触及到国人的心底疑问,尤其是在发生了一系列“扶人反被讹”的事例之后。而就在小品播出后的第五天,烟台市发生了一起现实版的“扶不扶”:当地民警用实际行动回答“人倒了,必须得扶”,但被扶老人苏醒后的第一句话却是“小伙子,你怎么撞我”。
近年来,害怕“惹祸上身”而不敢扶老人的事件不断出现,催生了“扶老恐惧症”这一新名词。原本是一项社会基本道德要求,“扶老人”如今的尴尬处境让人脸红,但能简单归因于老人的讹诈和路人的冷漠吗?我们必须承认社会上存在一些“以怨报德”的老人,但大部分人仍然坚守“以德报德”的优良品质;必须承认大部分人从心底是愿意扶老人的,但囿于个别极端案例的影响逐渐变得“不敢扶”。现在对于许多人来说,“扶不扶”并不是一个纯粹乐于助人的道德问题,而是一个掺杂着各种利益考量的现实问题,因为这与“想不想扶”关系不大,核心议题是“敢不敢扶”。从这个意义上说,“扶不扶”并不能直接反映社会道德水平的高低,因为即便是最高社会道德水准,也无权要求公众不计得失地“乐于助人”,否则势必会陷入自相矛盾的道德悖论之中。
如何解答“扶不扶”的国人疑问?无论是小品《扶不扶》,还是烟台市的新案例,都没有给出一个可以效仿的答案。两起“扶不扶”之所以看似圆满解决,主要缘于都存在直接而有力的证人证据,前者是处理事故的民警,后者是自证清白的执法记录仪。假使没有这样的证人证据,“扶不扶”又该如何解答呢?而这才是公众最为担心的情境,这也绝非一个“必须扶”可以简单回答的问题。要真正解答这一疑问,重要的不是提高道德素养,而是免除助人的后顾之忧,特别是“以怨报德”的黑色结局。“以怨报德”又分两种情况:一是出于误解,一些老人摔倒之后不排除会出现记忆上的偏差,误把助人者当作撞人者;一是出于无助,或因没有钱治病,或因怕子女责备,就把责任归咎到帮助他的路人身上。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对于助人者而言,都是一场不容易自证清白的道德悲剧。
“扶不扶”是一个不容易解答的问题,我们当然鼓励更多的人“想扶就扶”,但更为重要的是化解和避免道德悲剧,让社会上的每一个人“既想扶又敢扶”。作为帮扶路人,看到有人摔倒自然要扶,同时也要保留相关证据,这不是道德瑕疵,而是为了厘清真相;作为被扶老人,或许做不到“我有医保”式的温暖和洒脱,但绝不能行讹诈之能事。倘若当事双方能够互证清白,一切问题自当迎刃而解。但问题常常是陷于“扶人还是撞人”的巨大分歧之中,此时就需要警方发挥积极作用,借助证人证据还原事情真相,让谎言大白于天下,让好人不感到心凉。这其中最忌讳的是“和稀泥”,让当事双方自行私下解决,这不仅不能够给双方和公众一个真相,而且容易助长“敲竹杠”和“花钱消灾”的结果。南京“彭宇案”之所以影响至今,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向公众展现一个完整的真相,公众至今仍然陷于“扶人还是撞人”的不同判断之中。
虽然媒体不时爆出一些“扶人反被讹”的案例,甚至遭讹而自杀,这些极端案例产生的“晕轮效应”潜移默化中影响了许多人,然而我们必须清楚这只是传播过程中形成的一种被夸大的社会现象。社会主流是什么?并不是“扶人反被讹”,而是“扶人被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