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个多月的评选,由本报出品的“深圳2013年度改革榜单”评选结果前日正式出炉,包括福田区法院审判长制度改革、农地入市等10个项目当选,其中“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绝对优势高票当选“年度改革项目”。然而,一些评委认为这些改革项目相当一部分仍然属于“微改革”,改革的难度并不大,触及面也比较窄,与深圳“改革之城”的定位还不太相符。其实,从实际情况来看,深圳这些“微改革”虽然不那么宏大,但难度并不小,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就切中从商难、经商难的时弊,优化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得“让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力量”有可能在深圳率先成为现实。这些成绩是实在的。
微改革也是改革,没有微改革,再宏大的改革也可能困窘于空中楼阁。但人们之所以对深圳改革要求得更多,眼光更为苛刻,乃是深圳的改革地位使然。胡春华书记在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表示:“深圳是在改革开放中诞生的,因改革而生、因改革而兴”,因此,“在新的起点上,希望深圳坚定不移地全面深化改革,继续走在前列,为广东、全国创造更多的经验。”为什么深圳改革必须走在前面?这既是历史形成的印象,更是时代发展的诉求。对于深圳来说,过去辉煌的改革史是骄傲,但也是压力。毕竟,“摸着石头过河”式的改革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当前综合发展的要求,深圳只有重新出发、从新出发,开创属于当下时代的新改革史,才能完成中央和省委交付的改革重任。
这并不容易。不管怎么说,中国改革业已进入深水区,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有的问题甚至有点积重难返的味道,难啃的“骨头”很多。但不管“骨头”有多坚硬,该啃掉还是得啃掉。深圳去年底就已明确改革主攻方向,提出要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和前海开发开放来牵引和带动全局改革。方向是明晰了,但在现实中必将遭遇一连串的压力、阻力。无论是市场化、法治化还是国际化等,这些词汇都是宏大叙事,说易行难。若细化为改革条文,触动既得利益不可避免。因此,所谓“壮士断腕”的决心,并不仅仅是一种宣誓,更是改革的必由之路。不下此决心,又怎么突出重围、再领浪潮?
深圳“微改革”红红火火,但深圳不能也不会止于“微改革”。浅尝辄止式的改革过去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不应是深圳的归宿。深圳还需要更多具有示范意义、探索意义、推广意义的改革措施。我们常说“深圳是改革的桥头堡”,但这个桥头堡从来不是一劳永逸的,改革的桥头堡地位需要靠每一代深圳人来争取。今天是改革的前沿阵地,明天也许便是改革的落后区域,一些改革初期的经济特区拖沓至今日的落后局面便是尴尬的明证。故而是不是改革前沿,全在于改革者自身对于改革的认知与行动。深圳只有从“微改革”向深度改革进军,把深圳市委确定的改革主攻方向落实为一个又一个具体的改革条文与行为,才可能继续走在改革前列。
深圳具备多年改革的经验,是一个不缺乏改革共识与创举的城市,是一个生机勃勃、拥有诸多改革人才的地方。深圳具备在新时期继续领先全国改革的底蕴,这是深圳的特殊优势。只要深圳善用、敢用改革人才,只要深圳善于、敢于发挥改革优势,深圳就必然会趟过改革的深水区,当好改革的试验田,造就属于深圳的新的光荣与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