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我们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要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精英价值观,而是大众价值观;不是价值乌托邦,而是全体人民的价值导引。核心价值观只有与人们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才能逐渐转化为人民群众的精神追求。从个人层面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必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着眼于构建民间社会的底线伦理,这包括两个层次,一是确立公民基本道德本分,二是提倡基本的职业道德。这八个字是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核心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追求和公民道德行为的本质属性。
“爱国”是公民的义务和责任;“敬业”是公民的基本职业要求;“诚信”是个人的立身之本;“友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历史反复证明,“爱国”从来就是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核心要素和第一位的价值观。“爱国”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和美德,具有鲜明的时代特性。今天,“爱国”既表现为对祖国河山、历史文化等的热爱之情,更意味着将对祖国的热爱之情融入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实践中去。再具体而言,便是热爱自己的工作与事业,以极大的热忱、专业的知识、敬业的态度投入到自身所从事的工作中。一个人有了敬业精神,就能剔除私欲、净化心怀、淡泊名利、开拓进取、有所作为,就能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而一个伟大的民族是由无数个忠于职守、品格高尚的个体组成的。国民能否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地干好本职工作,不仅关系到自身生存发展,也决定着整个国家的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在当前我国出现了一些违背诚信道德的现象,对社会生活和社会秩序的危害颇深。针对社会的一些弊病,强调了个人方面的核心价值观。它不仅有现实的针对性,也具有道德的基本性。倡导诚信、友善,就是要把诚信建设、友善价值观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全体社会成员把诚实守信、与人为善作为立身处世的行为准则。诚信,对于国家公职人员来说,就是要廉洁奉公,不谋私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于企业家来说,就是恪守市场道德,履行社会责任,合法经营,守信用,重合同;对于科学工作者来说,就是要实事求是,不惟上,不惟书,按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研究问题、发现问题,反对利益至上;对于每一个普通人来说,就是要诚实劳动,遵纪守法,实事求是,不说假话,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同时,如果一个人在日常交往中对身边人都不能以善相待,就不能指望其会爱国,也不能指望其会在具体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为社会和他人作奉献;一个不爱他人、只关心自己利益的人,就很难在人际交往中做到尊重他人、诚信无欺。所以,在实践中积极倡导、培育友善价值观,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整体培育与践行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自觉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作为基本行为准则和普遍价值遵循,内化为精神追求,一以贯之,持之以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