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案件,这个案子确实是一起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而且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大要案,这个案子经过山东省济南市中级法院一审,山东省高级法院二审,大家知道在2013年10月25号审结,这个案子的审理过程中,一审、二审法院严格遵照刑事诉讼法依法履行了各项审判程序。
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审理法院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各项审判程序,切实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通过连续五天的公开庭审,充分发挥庭审的实质作用,有效落实证人出庭制度,安排徐明、王正刚、王立军三名证人出庭作证,确保控辩双方平等、充分发表意见,真正做到了"以庭审为中心",彻底粉碎了庭审只是走过场的传言;而且严格审查事实证据,对于起诉指控的事实中证据存在瑕疵的部分依法不予认定,体现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裁判要求;
在一二审裁判文书中除详细阐明法院审理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外,还突出强化了说理和释法功能,采用大量篇幅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意见逐一进行了评判,做到裁判有理有据,既充分回应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异议,又最大程度地消弭了社会公众的疑惑。
通过允许多家媒体旁听庭审,然后召开庭审情况通报会、宣判后又第一时间将裁判文书全文上网等多种形式实现审判公开。尤其是一审期间,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全程播发庭审实录,使公众有条件对案件事实进行客观解读,有力的澄清了各种不实传闻,有效的避免了社会谣言的产生,获得了国内外媒体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这个成为薄熙来案件审判过程的最大亮点,也是该案的审判过程和结果得到普遍认同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