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广州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展示“审批长征图”后,海南省人大代表在海南“两会”上也“晒”出了自己制作的“行政审批长征图”。长达5页的A3纸张,详细记录着一个投资项目从获得土地到办完手续,需经过30多项审批,盖上百个章,全程最少需历经272个审批日。这样的证明过程让不少人感同身受,行政审批项目繁多、手续繁琐、耗时漫长等沉疴,受诟病已久。广东“单独两孩”作为一个落地不足两月的政策,经历的政策磨合期显然不算长,相关部门简化流程的速度值得称道。坊间此前所反映的“在顺利的情况下,办一张单独两孩准生证,前后共提供了16本证件,盖了6个章”的情境应可成往事。简化审批流程于个体家庭而言,是一大轻松之事,不再需要为各种证明而奔忙;于社会而言,节约了不少平白浪费的资源;于整体改革而言,则是简政放权的有力举措,将有利于政府行政职能的转变。
在去年“两会”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李克强总理曾表示,现在国务院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新一届政府履职一年多来,国务院已连发五文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等事项。根据国务院文件统计,截至目前,本届政府已取消和下放393项(含18个子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已达取消和下放目标的一半,充分凸显了中央推进职能转变不拖不等、言出必行的改革决心。行政审批权限的革故鼎新,首先必须是对行政审批权的裁剪与压缩,但要义当然不只是“做减法”。审批改革,终需审批程序精简,它除了包括“减量”,还涵盖“提质”,这才涉及行政职能转变的核心要义。若只改“壳子”不改“里子”,只有纵向层面的“简”,而没有横向维度的“精”,必然会导致改革悬在半空。到头来,只有“精简假象”。因此,简政放权必须贯穿给市场和社会松绑的两条主线,实现审批改革“精细化”。比如,打破传统“孤岛”式的审批模式,通过电子平台将审批流程“一网打尽”,也对同个部门辖下的审批事项进行合并,不得分批分次进行等;对有些审批事项和环节办理的最长时限,作出硬性规定。事实上,我们可以看到,在广东“单独两孩”简化流程之后,行政部门承担了很大一部分原来程序中由申请者承担的证明责任,比如证明一孩的出生,证明独生子女的责任等等,显然,这符合我们推行简政放权的核心要义。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从政策出台到具体落实还存在着一个空隙,而这个空隙很可能由于具体审批者理解的差异而变得可大可小。事实也证明,尤其在政策出台早期,流程与手续总会在基层遭遇不同版本的解读,此前坊间反映强烈的正是一些不够人性化与刻板的操作。这也为简政放权的推行提出另外一个视角。政府职能转变,不是一场关起门来的“自我改革”,改革要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改革过程和成果要公开透明,行政权力要在阳光下运行。一方面,要把职能转变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建立长效机制,对地方落实任务和责任不力的相关官员要行政问责;另一方面,也要把取消、下放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的行政审批手续,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推动行政职能的有效转变。
归根结底,精简优化程序是审批制度革故鼎新的核心要义,也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释放红利的关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