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指出,在职务之外开辟职级晋升通道,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未来实行级别工资以后,可以体现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资历和能力的差别,使基层公务员不提升职务也能通过晋升级别提高待遇。
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将为基层公务员开辟除升官之外的又一价值体现、级别晋升和待遇提高的通道,回应了体制内一些基层干部对晋升无望、待遇太低的吐槽心声,不失为对现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大创新举措。这对于占全国公务员60%的县级以下政府机关公职人员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其意义不仅事关基层公职人员的利益福祉,更有助于基层公务员的队伍稳定和活力提升。
在我国现行的行政架构中,公务员的薪酬待遇和津贴福利往往与其所担任的职务相对应,即"什么领导职务,就是什么级别,就拿多少薪水"。反映在工资结构里,通常是职务工资约占20%,级别工资约占25%,地区附加津贴约占45%,各种补贴约占10%。从表面看,职务工资仅占薪酬总额的五分之一,但由于地区附加的津贴也基本是按照职务的等级发放,与职务相关的工资占比实际上接近七成。在职务决定薪酬的语境下,职务提升就成为公务员谋求待遇提高的"单行线"。
尽管现行管理体制不乏"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士兵"激励作用,但由于受职数所限制,"僧多粥少",能够谋得一官半职的人终归凤毛麟角。加之单位规格决定领导级别的对应因素,导致很多基层公务员熬到退休,也不过是科员待遇。
而职务决定薪酬的负面效应更是显而易见。比如助长官本位思维;可能诱发曲意逢迎和跑官要官的不良风气;让升职无望者油生挫败感,伤及职业自尊,甚至由心理失衡导致消极怠工,等等。由此解读,开辟职级晋升通道,实现"双通道",不仅是对基层公务员的政治关怀,也是对机关工薪族的生活照顾,是社会上给地位、经济上给实惠的改革举措。
根据中央深改组的要求,"为基层公务员办好事、办实事,一定要把好事办好"。在笔者看来,"把好事办好"的关键在于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和有效监督。作为一种人事制度设计,职级晋升不是利益均沾的大锅饭,也不能成为上级随意送人的"恩赐品",而需要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操作、考评与监管机制。
正如有专家所言,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将解决县以下公务员的职业生涯发展通道问题,改变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去争当"长"的局面,让他们能够安心长期在基层工作,只要努力工作,个人能力提升、贡献增多,不当"长",个人价值也能够得到组织肯定和承认。这当为"单行线"变"双通道"制度改革的正能量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