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长达12页,有人开玩笑“一页就是一年”。辩护律师许彦丰说,判决书如此之长,并不多见。可见法院对本案确实关注。
宣判突然,本报记者未能及时得到消息前往当地。据当时在场的人描述,刘xx接到判决后说了句———“太长了”。此前,刘xx告诉记者,她和看守所的同伴们打赌。如果自己被判10年以下,她将输给她们100元,如果10年以上,同伴们给她50元。赌打赢了,刘xx却要输掉12年的光阴。
尽管之前刘xx对多久出去表现漠然,但接到判决后她态度坚决地要求上诉。十多天前,在刘xx的请求下,3个孩子获准到看守所探视母亲。这是案发后半年里他们第一次见面。刘xx和孩子们被允许说了十几分钟的话。张军水的弟弟张军坡说,嫂子当时哭了,3个孩子也全都哭着走出了看守所。记者无法获知,这次见面和刘xx积极要求上诉减刑有没有关系。
判决书中,法院认定了21项证据,其中有12项证明刘xx长期受虐。法院明确承认刘xx“不堪忍受而杀人”,认为“被害人张军水有过错”。但法院同样明确地拒绝了“受虐妇女综合征”的鉴定申请和正当防卫的辩护意见,认为两者均缺乏法律依据。
法院最终没有选择“冒险”。该案审判长王彦坡说,“司法者必须是保守的,只能遵守法律。我不能去做没有法律依据的事情。”中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受虐妇女综合征”并没有被引进进入中国的法律。同样,法院认为,刘xx杀夫无论如何也不能算作正当防卫。王彦坡也承认受虐妇女综合征是有一定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但他说,“立法层面的事不应该指望由司法来解决,毕竟中国不是判例国家”。
作为试图将受虐妇女综合征作为专家证据引入我国刑事诉讼的力主者,陈敏感到非常遗憾。这是她第一次为受虐妇女做鉴定。她表示,现在只能等二审把鉴定报告作为补充证据提交法院,但能否被采信,很难说。她认为,受虐妇女综合征是确认受虐妇女的反抗行为是否属于减轻处罚的情节或是不是正当防卫的一种关键证据,如果绕开这一理论讨论减轻的情节或正当防卫,并不可行。从国外经验来看,为受虐妇女仅针对施暴丈夫的杀人行为或重伤行为作正当防卫的辩护,关键是要证明她当时的行为是合理的。没有关于家庭暴力和受虐妇女的有关知识,陪审团就无法公正地评估杀死施暴人的受虐妇女当时的行为是否是正当防卫。作为有关知识,受虐妇女综合征的意义就在于此。
陈敏认为,严惩像刘xx这样的从原受害人被迫成为被告人、几乎没有人身危险性的受虐妇女,对国家、对社会、对被害人都没有好处。它不仅会浪费有限的监狱资源,而且还会带来更严重的社会家庭问题。7月9日,陈敏曾去宁晋看望刘xx和张军水的3个孩子,“我发现他们甚至不会笑。”在长期缺乏家庭关爱,遭受社会岐视的状态下生活,陈敏担心他们会成为问题少年———“甚至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
刘xx的辩护律师许彦丰以量刑畸重为由已提出上诉。他质疑法院在本案中表现出的自由裁量权。他说,法官的“自由裁量”要依据一定的规则和逻辑。他认为原判没有充分考虑刘xx的杀人动机,刘xx杀夫是为了摆脱长期受虐造成的肉体和心理上的痛苦,是对即将到来的侵害的防卫,是为了保护家人的安全。通观其动机几乎没有恶性成分。刘xx的目的是剥夺丈夫张军水的生命,犯罪目的是严重的,但许彦丰认为,不应想当然认定目的严重即量刑从重。他说,“法院没有对为什么判12年作出一个清晰合理的解释。”
刘xx的家人没有被通知参加7月10日的公开宣判。他们是两天后从宁晋妇联获知判决结果的。家人和得知判决的村里人都觉得“重了”。公公张清瑞说,“现在我60岁,还能照顾3个孙儿。12年?我能活到那一天吗?”张清瑞现在以拣破烂为生,3个小孩用的一些生活用品如书包、鞋子都是他拣来的。孩子们现在还不知道判决结果,张军坡说,“都还小,不想跟他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