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第一次从中央政策的角度肯定了基于互联网的金融创新,并系统勾勒了行政服务、税收、法律等基础构架层面的支持与鼓励举措。"网贷平台"积木盒子"创始人、CEO董骏等业界人士认为,以官方文件的方式为互联网金融"正名",提升了行业从业者、投资者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信心。
由于传统金融系统效率偏低,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呈现典型的"后发优势"。2014年,我国第三方支付交易规模达8万余亿元,同比增长50.3%。P2P网贷行业更是从无到有。对网贷行业作统计分析研究的第三方机构网贷之家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P2P行业成交量已超过3000亿元,预计全年成交量将突破8000亿元。余额宝管理方天弘基金发布的数据显示,余额宝用户数量已逾2.2亿人,规模超过6000亿元,跻身全球前三大货币基金行列。
在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提升用户便捷性的同时,互联网金融行业很长一段时间都在"无准入门槛、无监管机构、无行业标准"的灰色地带"裸奔",影响了行业健康发展。
在互联网金融中,争议最大的就是P2P网络借贷行业。2014年P2P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发案数、涉案金额、参与集资人数分别是2013年的11倍、16倍和39倍。网贷之家数据亦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出现提现困难、卷款跑路等问题的平台累计达到786家。
"互联网金融将进入鈥樣蟹ǹ梢棱�櫴贝环矫娲俳辰鹑谙蚧チ停硪环矫嫒没チ鹑诨氪辰鹑谌诤稀U馐羌题�樍交徕�櫭魅反俳チ鹑诜⒄怪笥吹挠忠淮罄谩�"网贷平台"91金融"创始人、CEO许泽玮说。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等专家认为,《指导意见》至少在两个方面实现了"首次"
一是首次系统全面阐述了对互联网金融的判断和界定: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属于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和突发性的特点。
二是首次系统全面地明确了监管分工:人民银行负责互联网支付业务的监督管理;银监会负责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在内的网络借贷,以及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的监督管理;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融资和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监督管理;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的监督管理。以往"谁生的孩子谁管、没人批的机构没人管"的混沌状态正式宣告终结。
"立规矩"是为了"成方圆"。《指导意见》旗帜鲜明地鼓励互联网金融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激发市场活力;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络借贷平台、股权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金融产品销售平台,建立服务实体经济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进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广度和深度。
"《指导意见》是我国官方发布的第一个系统性的顶层设计和框架安排。以这个文件发布为起点,中国互联网金融告别了野蛮生长,进入规范发展阶段。"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