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中,人们不管遇到什么事,托人情、找关系几乎成为常态。本该依法处理的争端或纠纷,也往往是通过法律以外的途径解决。
规则失效、理性缺失的背后是法治文化的缺位。要将法律落于实处,建设与现代法治精神相一致的法治文化不可或缺。良好的法治文化能使法律为人们所理解并内化为行为准则,从而发挥作用。否则,缺乏信法、守法的深厚土壤,法律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建设法治文化,要加强普法教育。知行合一,内化于心才能外化于行。四中全会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普法教育,从内容上,除了法律条例,还要注重如何用法等服务性信息的普及;从形式上,则要借助新媒体,以更"接地气"的方式进行。
建设法治文化,要增强公民的权利意识。人们只有认识到法律最终是要保护其个人权益,才能逐渐对法律产生信任及认同。这首先要从立法上保障公民意愿得以充分体现。四中全会提出,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等。此外,权利意识还包括履行个人应尽义务,尤其是尊重他人权利的义务。这要求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让法治成为全体公民的最大公约数。
建设法治文化,更要规范权力的运行,从而加强公民对公权力的信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等;同时提高司法公信力,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依法行政,公民才有可能认可法律的权威;司法公正,公民才会相信依靠法律可以解决纠纷。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