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操纵市场案件,特别是利用市值管理等手段为掩护实施信息操纵的案件。相关违法主体与职业操盘手合谋操纵股价,通过上市公司"编题材、讲故事",操盘手同步在二级市场拉抬股价,刺激股价巨幅上扬,非法获利数额巨大。
二是内幕交易案件,共涉及案件7起。相关内幕交易情节严重,不少涉及证券从业人员。如某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罗某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多家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先后多次从事内幕交易,非法获利;在相关内幕交易案件中,内幕信息知情人不仅自己从事内幕交易,还泄露内幕信息给亲友,供其从事内幕交易,非法获利。
三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共涉及案件6起。证券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牟利仍然多发高发,有的案件交易金额巨大,非法获利多达亿元。
四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及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件,共涉及案件6起。不少案件通过媒体以及股吧等网络平台编造、传播公司并购重组虚假信息,影响股票价量后借机获利。
"上述案件类型多样,违法主体身份各异,涉案资金规模较大,违法犯罪手法隐蔽,个案非法获利巨大,严重破坏资本市场秩序。"张晓军说。
针对未来的工作安排,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将一如既往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对前期股市异常波动期间的违法违规活动开展严厉打击,充分依托与公安机关建立的良好工作机制,有效发挥各自工作优势,继续加大重大案件移送力度,依法有效维护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