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革命老区是重点之一。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落实"1258"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更加注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支持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确保到2020年老区与全国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一是把支持老区发展纳入"十三五"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优先安排。按照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的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结合正在组织编制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在目标设置、指标设计、任务谋划等工作中充分体现老区的特殊性,进一步明确老区发展的目标任务和主攻方向。在组织编制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十三五"专项建设规划时,对老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予以重点考虑,优先将具备条件的项目纳入规划范围予以支持。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和推进三个1亿人城镇化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支持和引导具备条件的老区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向中小城镇转移,推动就近就地城镇化。
二是支持老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加快建设一批能够辐射带动老区加快发展的铁路、高速公路、支线机场、水利枢纽、能源、信息基础设施等重大工程,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完成审批或核准,推动尽早开工建设,破解区域发展瓶颈制约。加快实施社会事业领域重大工程,大幅提升老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在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时向老区倾斜。稳妥推进老区能源资源开发,支持因地制宜发展风电、水电等清洁能源,推动具备条件的老区尽快将能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三是支持老区扶贫对象、优抚对象等特定人群脱贫发展。在老区优先推进发展生产和转移就业、易地扶贫搬迁、生态保护、加强教育、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等"五个一批"扶贫工程,加大投入力度,确保老区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实施乡村道路畅通、农村饮水安全、危房改造、农村电力保障等重点民生工程,实现对老区已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优先覆盖。努力增加以工代赈规模,加大农房抗震改造力度,进一步向老区已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倾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政策,为缺乏劳动能力或因病返贫、致贫的特困户、特困人群提供兜底性保障。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研究出台政策,继续提高优抚人员抚恤标准。
四是支持老区不断增强发展后劲。推动相关老区深度融入"一路一带"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打造区域合作和产业承接平台,引导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先向老区转移。加大农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培育壮大农林产品深加工、矿产资源深加工以及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特色产业,推动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抓紧编制"十三五"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支持创建国家级旅游景区,加大对跨区域旅游合作的支持力度,鼓励建设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和经典线路,优先支持老区发展红色旅游。
五是支持老区开展先行先试探索。进一步建立健全改革试点示范推进机制,加大指导和协调力度,在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中小城市改革试点、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等工作中,对有关老区予以优先考虑和积极支持。支持具备条件的老区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面先行先试。配合有关部门建立老区贫困县激励、约束和退出机制。
《 人民日报 》( 2015年11月29日 08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