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鄂尔多斯市纪检机关点名道姓通报了10起教师违规违纪问题。其中,某校高中部教师杜某违反规定,在担任高二年级组组长期间,收取教辅资料费、补课费56.5万元,且将剩余25万多元私存私放。
因具有成本低、价格高、不容讨价还价等特点,教辅资料往往成为一些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和学校领导、教师等人名正言顺的"兜售品"。一些书商勾结教育系统内部人员,将灰色利益链往学校深入延伸。有的教辅资料七拼八凑粗编滥撰、偷税漏税反复印制,部分校长和老师仍乐此不疲、割韭菜式地年年贩卖。而有偿补课,特别是那些"课上不讲、课下讲""校内不讲、校外讲""课堂留一手、课后使劲补"的现象,同样是一些为人师者惯用的敛财伎俩,也是众多学生、家长们诟病的潜规则。
除了教辅和有偿补课,有的学校领导竟然从学生口中"夺粮"。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第九中学原校长刘某某,采用虚列伙食开支的方式,套取学生伙食费155万多元,用于招待、补贴、办公、差旅、福利费支出。
教师是学生的"灵魂工程师",校长又是学校的灵魂,"灵魂"一旦受污,百年树人将无从谈起。因此,校园这块净土不容亵渎,教育反腐不能见怪不怪,任其藏污纳垢。校领导与教师应将守规、守纪、守法铭刻于心,身正为师、德高为范,守住为人师的底线,筑起道德的高地。
与此同时,针对教育腐败给教育生态环境带来的"渗透式污染""长期性污染""点状式爆发"等严重影响,纪检监察部门应在执纪、监督、问责等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当前,全党正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教育界的党员干部同样应当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