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办案效率,晋江市环保局制定细化了案件查处、移送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时限等事项,保障联合执法有序开展。晋江市环保局与晋江市公安局联合发文,决定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属地派出所民警参加环保部门查办的涉嫌环境犯罪和治安案件,对现场人员控制,防止证据灭失。
“现在,我们经摸排后若发现明显涉嫌犯罪的案情,均商立即商请公安机关联合执法,公安机关均会派警力参与,现场的当事人均能得到有效地控制,当事人想再串供也没机会了。”晋江市环境执法中队长告诉记者。
在晋江市委市政府的牵头下,晋江市环保、农业和公检法部门建立了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查办环境污染犯罪执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办案过程中各项疑难问题;设立环境刑事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公检法、环保等部门骨干及高校专家担任委员,作为重大疑难案件的咨询、指导机构。
晋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增设专门打击环境污染的三中队,配备8名干警,专司环境污染案件侦办工作;检察院指定专门办案小组,实行环保案件优先办理,对律师阅卷、案件讨论审批等建立绿色通道;法院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生态环境合议庭”,优先审理污染环境案件。在此基础上,晋江市编办现已批复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分别成立生态资源检察科、生态环境审判庭、办案中队等专门机构办理环境违法犯罪案件。
这些措施,使晋江市目前的环境刑事案件做到了“快侦、快破、快诉、快审、快判”,达到有效震慑的效果。
“尽管晋江市政府和一些镇街都提高了举报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奖励金额,但2014年下半年开始环境刑事案件量开始呈递减状态,2014年第四季度的案件量只有第三季度的一半。”晋江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以前我们曾一个月查办8起案件,但2015年至今我们也只查办了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