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之死使这起电信诈骗案受到了舆论的高度重视,当地的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该以此为契机,抓住线索,好好查一查是哪个环节、哪个部门、哪些人泄露了考生的个人信息,进而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惩处,而不是止于提醒考生别上当,毕竟这种做法显得执法机关工作还没有做到位。
另一个套路是170、171号段诈骗案高发。170、171号段的服务平台主要是虚拟运营商。所谓虚拟运营是与移动、联通、电信三大实体运营商相对应的,虚拟运营商不建设通信网络,而是租用实体运营商的网络开展电信业务。
虚拟运营商的出现本来是民营资本打破垄断,进入电信业的一件好事,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不但表现不佳,而且漏洞多多。早在一年前就有媒体指责170、171号段落实实名制不力,已沦为骗子号段。
在实践中,警方也发现有三分之一的电信诈骗案使用的是170、171号段,以至警方不得不公开提醒市民:“接到170、171开头的电话时要首先核实好对方的身份,不要盲目按照对方的要求去做,应识别对方是否为好友或熟人,一定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验证:如进行视频聊天,或让其按照要求拍摄照片发送过来。”这样的提醒让这两个号段有了“原罪”的感觉。
无论是虚拟运营商还是民营资本都没有“原罪”,关键是我们的管理不能有双重标准。实体运营商也好,虚拟运营商也罢,都应该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尽自己的法律义务。我们虽然不是专业人士,但是我们也懂得,既然实体运营商可以规范管理,虚拟运营商当然也可以。虚拟号段之所以问题频发,根本上就是运营商的责任,从技术上完全可以堵住漏洞,让骗子无空可钻。
电信部门没有对虚拟运营商进行一视同仁的规范管理,也许有扶持民营资本的意思。但是如果是以违法为代价,那就有违扶持的本意,当警方不断提醒人们小心虚拟号段,当人们把虚拟号段视为“骗子号段”的时候,那么虚拟运营商的生存空间就很有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