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劫刑事案件办理流程
1.立案。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审查,决定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
2.侦查。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实施逮捕。
4、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二、抢劫罪的立案金额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是行为犯,无论金额多少,只要实施了抢劫行为,就涉嫌抢劫犯罪,应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实践中抢劫罪的量刑标准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超过20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每增加数额1500元,基准刑增加六个月。
2、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2、多次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入户抢劫并且数额巨大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二年。除上述情形外,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抢劫取得财物数额巨大,超过1万元以上的,每增加5万元,基准刑增加一年。
抢劫多次,次数超过6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次数超过10次的,基准刑增加一年六个月。
3、具有以下情节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1).抢劫致人重伤,且造成被害人6级以上(含6级)严重伤残的;
(3).同时具有两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同时具有三种以上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
(5).抢劫数额达20万元以上,且同时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一(不含多次)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