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方某被袭案”昨日在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方某一方与肖某一方当庭对罪名产生争议。法院当庭判决肖某等5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决肖某拘役5个半月,判决其他几名被告人从拘役5个半月到拘役一个半月不等刑期。宣判后,肖某表示会考虑上诉,其余4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昨天9时,法院利用休息日审案。肖某在法庭上表示,他对指控事实基本没有异议,但是对检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名不太了解。其他4名被告人表示认罪。
对自己的犯罪动机,肖某说,他不光是因为方某和方某对其学术质疑,他更在意方某对其妻子和导师进行了诬蔑。肖某还称,是在采取一切合法手段维权未果后,才如此对待方某的。此前媒体报道肖某出10万雇凶,肖某解释说,他为了资助亲戚戴某孩子出国给了7万。
肖某在庭上强调自己并没有主动要求戴某去打,是戴某主动请缨。但在警方侦查阶段,肖某交代说,自己让戴某将方某和方某打个鼻青脸肿……
据方某、方某律师彭剑介绍说,由于当事人在庭审中对罪名争议较大,肖某和戴某的辩护律师提出无罪辩护,所以法官中途宣布休庭。
下午两点左右,肖某的家人、受害方律师、辩护律师纷纷走出法院。但不久,方某走出法庭,他焦急地说,“法官突然通知我继续开庭,我的律师走了。”辩护律师、肖某家人陆续返回法院。
方某告诉记者,他请了多名证人出庭作证,但由于庭审时间太仓促了,他来不及找到案发第一时间救助他的司机、医生、护士来作证了。据方某透露,检方没有支持他们提出的重新进行伤情鉴定申请。
虽然几方当事人对“寻衅滋事罪”罪名存有争议,但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当庭宣判。昨晚6点,方某告诉记者,他已拿到法院判决书,法院认定肖某等5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决肖某和戴某拘役5个半月,其他三名被告人被判从拘役4个月到拘役一个半月不等刑期。
据受害方律师彭剑介绍,他们已向石景山法院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方某提出索赔内容主要是稿酬损失,要求对方赔偿其误工费4000元,而方某索赔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近1万元。“由于我们还有证据,法院没有当庭对民事赔偿部分作出判决。”方某说,肖某在庭审最后表示“很遗憾”,但自己没有听到肖某说“对不起”。方某律师对记者表示,没有看出肖某有任何悔意。
肖某辩护律师高子程认为,肖某等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他们认为什么罪都不成立,因为鉴定结论一个是轻微伤,一个不构成轻微伤,还不构成犯罪。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
高律师说,这起事件是一起民事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只不过这个治安案件是被舆论广泛关注的治安案件,但无论案件影响有多大或者舆论多么关注,也不能因此就把一个治安案件改变定性为寻衅滋事。
方某、方某均认为,肖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方某在博客上分析说,肖某的犯罪行为不是一时冲动,而是长期预谋的结果,肖某从花钱买凶到实施犯罪,经过了大半年的准备、蹲点、跟踪、守候。
受害方律师表示,方某被打得流血过多,达到失血性休克状态,应构成重伤,如果按这个标准,肖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未遂),显然目前的伤情鉴定有问题。对于肖某律师的说法,他认为,对方视结果而定罪,这是不成立的,如果确有故意伤害的犯罪动机,只是由于没有造成故意伤害的严重后果,同样应该按照故意伤害(未遂)追究法律责任。
昨天不到8点,石景山法院尚未开庭,法院南门外就上演了一场挺方派与挺肖派的“对决”。十几位自称患者和家属的人从外地赶来聚在一起声援方某,一位坐着轮椅的小伙举着“严惩肖某”的标语。这些患者们表示,他们接受“肖氏手术”后,病情甚至严重了,并表示,已经委托律师对肖某及医院提起诉讼索赔。
坐着轮椅的小伙子告诉记者,他们这些患者无一成功。“肖某是伪科学,方某打假,揭露了他的伪科学。”
自称是自由撰稿人的陈先生,第一个站出来公开支持肖某。“肖某代表科学,方某不代表科学。”陈先生说,肖某的肖式手术应该有卫生部门的许可,如果肖式手术有问题,也应当由卫生部门认定。陈先生表示,自己与肖某没有关系,但他曾接触过肖某本人。他说:“每次打官司,肖某都赶回来出庭,而方某却从不到庭。”陈先生也表示“打人肯定不对。”
自称来自山东小伙对记者称,2004年,肖某本人为他做了“肖式手术”,他以前大小便失禁,手术一年后恢复正常了。现场还有一位自称是患者家属的金先生举着“病人感谢肖某医生”的标语。
方某:我得知肖某会被轻判,我去法院出庭没有什么意义了。
方某:我认为判得太轻了。我知道肖某会被轻判,但我没有想到法院会判到寻衅滋事罪的最低刑期。
方某:我在短期内还会继续打假,但是肖某等人被轻判了,后患很大,我的人身安全很难得到保障。
方某:我担心肖某很快出来后,还会对我进行报复。我在打假过程中得罪了不少人,其他人看到肖某案的结果,也会跟着肖某学的。
方某:肖某是在胡说八道,我写过涉案的几篇文章中,没有提到过肖某的妻子和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