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方兴未艾,但在实践中我们还存在惯性思维,习惯于自上而下的任务部署,习惯于工程建设的路径依赖,不愿不敢也不会与群众打交道,发动群众、依靠群众不足,走群众路线更多地停留在作风层面,并未上升为一种刚性需求和规范约束。在一些城市更新实施中群众工作虚多实少,有时甚至变得可有可无,更新的效果也打了折扣,社会资本、多元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尚未充分调动起来。因此,在城市更新中迫切需要转变观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走好群众路线,政府、市场、社会同心同向而行,推动实现高质量的更新。
首先,要健全党建引领协商共治机制,推动城市更新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在城市更新中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党建引领制度机制,把党的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凝聚多方合力推动城市更新的强大效能。比如,在老旧小区改造中,要切实发挥好区、街、社区三级党建协调委员会的作用,用好街区议事厅、社区议事厅,引导居民共同参与改造实施和物业管理,实现协商共治;在重大更新项目实施中,推广"支部建在项目上",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组织动员和宣传引导的广度和深度,找到并实现"最大公约数"。
其次,要健全群众依法有序参与机制。城市更新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增强法治思维,加快城市更新领域的立法,进一步明晰各方的权利义务。强化相关权利人对公共安全、文物保护、风貌保护、履行出资义务等法定义务的有效履行。要通过改革建立适应存量更新需求的土地、规划、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和机制,更好地调动多元主体参与更新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引导群众的合理预期,坚持把群众有序参与贯穿城市更新组织实施的全过程。
再者,要健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落实机制。要坚持"面对面",走到百姓身边,实实在在、真诚倾听,积极回应、解决问题。同时,也要用好新技术手段,更快更好地响应群众诉求。比如,更加重视用好12345民生大数据,通过分析研判预警,及时感知问题、感知市民群众不满意的体验,在城市更新中精准回应市民群众的需求。
最后,要健全群众监督评价机制。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利和政治参与愿望,加强城市更新规划设计、建设实施、运营使用全过程的公开,开放线上线下渠道,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根据群众的感受和意见及时纠偏,回应群众期待,通过城市更新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更新效果的最终评价标准。
原文链接:http://leaders.people.com.cn/n1/2021/0913/c58278-322255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