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张某在某浴室烧锅炉,该浴室女服务员代某虽然小其十岁,但因同乡身份使两人的关系日渐亲近,某天夜晚在代某住处发生了两性关系之后,两人就成为了情人,因各自的配偶、子女均不在身边,约会起来倒也方便。可是,就在2010年底、2011年初时,张某的女儿,和代某的丈夫、女儿相继搬来与各自家人同住。代某渐渐感到约会的不便,回归家庭的愿望也日益迫切,于是在今年年初提出与张某分手。此时,张某已经离开浴室到另一工厂打工,张某想要挽回两人关系不成,就常常打电话,或者在代某单位、住处附近守候,想要回两人情人关系期间的“借款”两万元,但均被代某回绝了。张某觉得自己“人财两失”很不甘心,遂动了杀死代某而后自杀的念头。
今年4月21日雨夜,张某带着从打工的工厂里偷出来的金属支杆轴和用来自杀的自制小刀,到代某租住地等候其下班,准备与其同归于尽。一楼过道是代某回家的必经之路,23时许,邻居们大多都已睡下,代某高跟鞋的回响在楼道里格外清晰。见到代某,张某先是要钱,代某说:“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张某就用金属支杆轴击打代某头部、面部数下,将其打倒在地。此时,因邻居被惊动,楼上的灯亮了,张某心中害怕就逃离现场,慌乱中将雨伞遗留在了现场,随后将作案工具和手机扔在附近的小河里,逃窜至曾经工作的浴室,民警根据多方线索于一天后将其抓获。代某因救治及时,并没有生命危险,但脸上多了两条好几厘米的伤疤,嘴唇和牙齿也都受伤了,其伤势已经构成轻伤。
法庭上,代某作为被害人出庭参加了庭审,对于这一段孽缘,代某付出了血的代价,而等待张某的,是妻子儿女都离他而去和漫长的牢狱生涯。北塘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