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习 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我国数字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数字经济发展越快,越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和引导。我们要聚焦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性法律问题,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推动数字经济沿着法治轨道健康发展。
明确权利义务,合理配置资源。我国数字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也是数字经济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法律规则的日渐成熟,使得相关法律主体权利义务日益明确,相关资源配置也更为合理。在各种权利义务关系中,确定数据要素的权利归属,对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基础性意义。数据要素的权利归属明确下来之后,数字经济发展中数据要素的流动、利益的分配、经济组织形式的融合创新等就有了明确方向。法律全面、具体地明确数据要素的权利归属,能够为相关法律主体明晰行为界限,从而更好依法维护数据要素权益,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稳定预期。构建并完善数字经济相关法律制度,还有助于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为建立和完善数据要素市场提供法律保障。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救济规则,能够畅通权利救济渠道,更有力保障数字权益,增强数字经济活力。
完善监管规则,促进创新创造。创新是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动能。当前,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迅速,涉及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应用为代表的新技术、新产业的众多方面。法治应着力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推动和保障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培育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新优势,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赋能。这就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信息技术领域立法,及时跟进研究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与数字经济发展密切相关领域的法律制度,抓紧补齐制度短板,为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提供规则依据。尤其注重建立健全数字经济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的法治化水平。一方面,积极确立相关规则,鼓励、引导、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在立法中明确监管原则,创新监管理念,优化监管技术和手段,实现激发数字经济活力与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并重。
营造法治化环境,保障公平竞争。数字经济具有资本密集、技术密集、知识密集等特点。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确保各类数字经济主体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为数字经济开拓更大发展空间。这就需要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深入推进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消除各种市场壁垒,确保机会平等、公平进入、有序竞争,促进各类资本良性发展、共同发展。推进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修订,完善数字经济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审查认定规则。破除平台企业数据垄断等问题,防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依法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发展数字经济要注意合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避免不法分子利用数据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要根据数字经济本身的特性、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的特性不断调整政策,更好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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