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期间,许秀玲、胡乔、赵合彪、彭运怀、彭君、刘宏恩、钟艳、张继邦、吕雅琴、李建社等分别退赔钱款5万元至800元不等。
记者注意到15名被告人年龄在27岁至71岁不等;15人中,7人为诊室的承包人,同时兼任医生助理,这7人中除27岁的胡乔为大学文化以外,其余6人均为小学、初中文化,且6人均为湖南衡阳老乡;4名医生在团伙中年龄较大、文化程度也相对较高,年龄在57岁至71岁不等,其中3人为大专以上文化、1人为高中文化;4名医托3人为女性,除1人大专文化以外,其余3人也均为小学、初中文化。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合彪、李宜蓉、唐高武、钟艳、胡乔、许秀玲、彭运怀、彭君、刘宏恩、张继邦、吕雅琴、黄响秀、冯家菊、李建社、王琼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
被告人当庭对基本犯罪事实均能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被告人赵合彪、胡乔、彭君、彭运怀、刘宏恩、李建社、吕雅琴、许秀玲、钟艳、张继邦均有不同程度的退赔,法院量刑之时一并考虑各个被告人归案后及当庭的认罪态度、参与时间长短、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作用、个人直接涉及犯罪数额、获利情况、退赔数额等因素,酌予从轻处罚。考虑到各自具体情况,对被告人吕雅琴、刘宏恩依法适用缓刑。
最终,朝阳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赵合彪有期徒刑2年2个月,罚金5万元;李宜蓉有期徒刑1年9个月,罚金4万元;唐高武有期徒刑2年,罚金5万元;钟艳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罚金4万元;胡乔有期徒刑2年2个月,罚金5万元;许秀玲有期徒刑2年2个月,罚金5万元;彭运怀有期徒刑1年8个月,罚金4万元;彭君有期徒刑2年2个月,罚金5万元;刘宏恩有期徒刑2年2个月,缓刑2年6个月,罚金5万元;吕雅琴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金5万元;张继邦有期徒刑1年8个月,罚金4万元;黄响秀有期徒刑1年7个月,罚金4万元;冯家菊有期徒刑1年7个月,罚金4万元;李建社有期徒刑1年7个月,罚金4万元;王琼有期徒刑2年2个月,罚金5万元。
一审宣判后,因不服判决,冯家菊、张继邦、黄响秀、钟艳、胡乔、彭君、赵合彪、王琼、李宜蓉、许秀玲提出上诉,后又在二审法院撤回上诉。现一审判决已生效。
(原标题:雇“医托”进大医院行骗开高价药15人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