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管辖制度改革。通过指定管辖、异地审理,排除各种非法干扰,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有效发挥保护公民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
要继续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肖扬院长在“五行会”上的讲话中提出:“坚持合法审查,促进执法完善,依法规范撤诉,力求案结事了。”这是新形势下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的基本指导思想,各地法院要切实贯彻落实。虽然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明显不当,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建议被告改变其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后可以申请撤诉。
物权法虽然属于民法范畴,但其中包含了许多行政法律规范,相当多的条款涉及行政法律关系,如征收征用、不动产登记、村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都会形成行政法律关系和行政争议。从事行政审判工作的法官,要注意学习领会物权法的精神和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当前特别要注意研究不动产登记和征收征用等方面的问题,为依法审理好涉及物权法的行政案件总结积累经验。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对行政复议法实施中存在的许多问题进行了细化和明确。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两种有效的法律手段,两者具有密切的关系,因此要注意正确处理好两者间的相互衔接。其中,要特别注意正确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关系问题、对于两个国务院部门作为行政诉讼共同被告的问题、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和解的衔接等问题。
下半年要继续做好配合立法机关修改国家赔偿法的工作。争取利用国家赔偿法修改的契机,努力解决一些长期困扰国家赔偿审判工作的瓶颈性问题。
切实抓好国家赔偿案件的评查互查工作。最高法院已于今年第二季度开始全面启动国家赔偿案件的评查工作。要充分认识此次评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端正态度,积极支持。通过评查,加强学习与交流,取长补短,相互促进,来共同推动国家赔偿审判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我们准备通过此次案件评查,在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基础上,于下半年召集部分高级法院的同志,共同就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和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办理赔偿案件,研究制定和修改出两个规范性文件,以进一步完善办案程序,细化办案规范。
继续抓好各项常规性工作,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国家赔偿案件,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抓好赔偿委员会决定的执行工作。继续加强国家赔偿审判专业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