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不准不一致,请询问当地林业管理机关,获得准确答复。下面是安徽实例:
省财政厅、林业厅近日印发《安徽省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林木良种培育、造林、森林抚育、林业科技推广示范等项目的补贴资金,划定了明确的补偿标准和用途。根据该办法,我省人工造林最高每亩可补助200元。
造林补贴是对国有林场、农民和林业职工(含林区人员,下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造林主体在宜林荒山荒地、沙荒地、迹地、退化防护林地、低产低效林地进行人工造林、更新和改造,面积不小于1亩的给予适当补贴。《办法》规定,中央财政造林补贴包括造林直接补贴和间接费用补贴。其中,直接补贴是指对造林主体造林所需费用的补贴。补贴标准为:人工造林,乔木林和木本油料林每亩补贴200元,灌木林每亩补贴120元(18个国家级贫困县灌木林每亩补贴200元),水果、木本药材等其他林木、竹林每亩补贴100元,迹地人工更新、退化防护林和低产低效林改造每亩补贴100元。据悉,《办法》规定享受补贴营造的乔木林,造林后10年内不准主伐。
而国家级公益林根据权属将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其中,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5元。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不分权属统一为每年每亩15元。
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标准为平均每亩100元,补贴主要用于间伐、补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修枝、除草、割灌、清理运输采伐剩余物、修建简易作业道路等生产作业的劳务用工和机械燃油等,以及作业设计、技术指导、检查验收等。补贴发放形式与造林补贴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