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县隶属清远市,11月24日,记者在位于清城区和清新县交界处的飞来湖公园工程建设现场看到,十几台挖土机在开足马力开挖湖体土方,一辆辆运泥车在不停地装载土方,这个从6月29日正式进场施工的工程,已完成挖湖工程的80%。
清新县人民政府征地通告公告显示,为解决清远市飞来湖防灾减灾综合工程建设的用地需要,现征用太和镇黄坑村委会约2500亩集体土地。
而据当地村民反映,政府征地时没有向他们出示过征地批文。被征用土地的榨油片14村民组村民曾到清新县政府索要征用该村耕地和村庄的征地批复文件,但清新县政府至今仍然未能提供征地批文和与当地村民签订任何征地协议。
榨油片14小队麦姓村民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县政府不跟我们协商签合同就自己制定补偿标准,按照耕地每亩22100元、园地每亩17000元、鱼塘每亩22950元、村庄用地每亩15000元的补偿价格,强行将榨油片和芋头岗村民所属的耕地和村庄用地全部征完。
11月30日,清新县国土资源局程杰峰副局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飞来湖工程现在实际占用清新县的土地是600多亩,其中有400亩是有省政府的征地批文的,其他的还没有批文。同时他还表示,在被征用的约2500亩土地中,清新县真正用于飞来湖建设的是1020亩,其他的是用于市政建设和旧村改造。
记者在程副局长所提供的400亩土地的批文中看到,这份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关于清新县200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05187号征地批复文件的印发时间是2005年9月5日。根据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报批工作的意见》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文件有效期两年。农用地转用或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用地或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土地归还原耕种集体。也就是说,该批复文件已经是失效的征地批文。
根据清远市政府网站和《清远日报》报道介绍:飞来湖防灾减灾综合工程总占地面积大约6645亩,由3046亩湖区公园、道路建设用地和3296亩湖区周边商业居住开发建设用地组成,项目工程建设费约7亿元。
那么,“飞来湖”项目到底有多少土地涉嫌违法占用,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