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11月1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之前,媒体广泛报道了全国很多地方“撤村并居”,农民因此“被上楼”的现象,对此的解读是地方政府的实际意图在于“圈地”,农民的利益实际上被严重损害了,各位如何看?
贺雪峰:“撤村并居”实在要不得。农业生产需要在离耕地不远的地方进行,农业生产需要场所。农民房前屋后的空地,种植蔬菜瓜果,喂猪养鸡,可以增加农民收入。现在“被上楼”了,农业生产不方便了,自给自足的经济没有了,收入减少支出增加了。这显然对农民不利。最重要的是,目前的“撤村并居”,根本就不是从农民的角度考虑问题,而是地方政府希望通过“撤村并居”来获得建设用地指标。但是,难道中国今天缺少耕地到了非得打农民宅基地主意的程度?非得将九亿农民弄到生产不方便、生活无着落的程度?
盛广耀:“撤村并居”是解决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不足、改变农村面貌的一种方式,但现在存在一些问题,应当规范。“撤村并居”不能脱离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是否搞“撤村并居”,关键还是要尊重农民的意愿。
李昌平:城市土地和房价越来越贵,农民工市民化越来越难。怎么办?第一,农村必须重新规划,村庄建设用地必须整理,农民必须相对集中居住,要通过集中居住节约出1亿—2亿亩土地;第二,必须把村庄整理和农民集中居住后节约出来的土地变现,土地“农转非”后获得“用地指标”,让“用地指标”实现市场化交易,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工市民化。
从大处着眼,“撤村并居”是方向,是大好事。但假如政府不是帮助农民把好事做好,而是为了发农民的土地财做这个好事,好事可能会做成坏事。保证基层政府不变成“企业”,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要靠中央政府改变财政体制、干部考核制度,并将官本位政府体制转变为民本政府体制。如果说这个做不来,对不起,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土地之风只会越演越烈。
中国经济时报:很多人说,中国的城市化建设太急功近利,甚至有100多个城市扬言要建国际大都市,在这样的背景下,违背农民意愿的“土地换保障”、“撤村并居”等类似做法可能会越演越烈,但对未来可能会出现的严重后果却考虑不足。这样的担心有必要吗?
盛广耀:在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建设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其中一个表现就是重视速度、规模和城市形象,而忽视质量、内涵和社会问题。而追求城市建设的速度、规模,土地问题是绕不开的,现在征地、拆迁问题,多数是地方政府希望减少征地费用、降低建设成本所致。如果“土地换社保”被作为低成本剥夺农民土地收益的一种途径,不用说是极不公平的,搞不好,还会引起严重的社会问题,影响社会和谐。这种担心绝非杞人忧天。
林永生:长期以来,理论界对如何实现现代化一直存在两种基本的看法:一是通过迅速城市化,减少和“消灭”农民就可以了;二是依靠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力促农业现代化和农村非农产业发展,基本循着上个世纪80年代“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办法。现在看来,单独走以上两条中的任何一条道路,可能都行不通:在城乡诸多领域二元体制仍未改变的情况下,加速城市化只能是伪城市化,会引发很多社会问题;农业现代化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为主要特征的,必然引致大量剩余劳动力,而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由于信贷约束、交通基础设施落后、产业配套能力弱、企业和市场规模小等原因,难以在短期内吸纳大量剩余劳动力,这样,就必须向城市转移。近年来,中国政府已经认识到这个问题,将“城市化”的提法改为“城镇化”,我想,其隐含的政策取向就是,新农村建设、乡村小城镇发展与城市化同步,避免城市化的盲目扩张,分层推进“有序城市化”。
贺雪峰:中国之大,容纳几个国际大都市是不存在问题的,问题就在于每个城市都要建成国际大都市。地方政府往往都是满打满算,希望当地在最短时间发展起来,这个愿望是好的,但是从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国际经济环境来看,大多数地方政府的愿望又是不现实的。满打满算的坏处是,一旦经济发展速度跟不上,财力跟不上,进城农民无法获得体面的生存条件,那将导致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