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人员符合条件年龄段:男性50周岁—60周岁、女性40周岁—55周岁。
养老保险前补后延人员在养老保险缴纳期间年龄放宽到男65周岁; 女55周岁;
企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被征地人员每人每月200元;
二、申领用工补助所需材料
(1)、《招用被征地人员经济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二份上交,自己复印留一份;
(4)、《被征地人员申请就业登记证》或(《城镇新增劳动力失业登记证》—N)原件;
(7)、被征地人员缴纳一次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8)、宁波市用人单位录用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三张照片)
三、用工单位申领用工补助,首先应如实填写《招用被征地人员经济补助申请表》,表中“社保费缴纳栏”由用人单位实际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然后再按规定到本街道劳动和社会管理服务站提出申请,由法人代表或委派人事、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负责办理。个体工商户由本人办理。
法人代表意见栏填写:本单位已招用被征地人员( )人,请审核,并请予社保补助。
这次办理时间:2006年11月1日——11月15日止。逾期概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