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政体:又称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三、我国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一)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坚持共产党领导和坚持思想基本原则(二)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四、爱国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广泛的政治联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爱国统一战线组织,不是一个国家机关。
七、选举制度(一)条件1、18周岁2、中国公民3、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二)直接选举:县级以及县级以下代表。间接选举:县级以上代表。
八、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村委会和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九、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一)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二)自治机关: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十、特别行政区制度:没有外交权和防务权。
十一、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一)所有制经济形式:公有制、非公有制、混合所有制。 (二)财产权制度1、专属于国家:矿藏、水流、海域、城市的土地、无线电频谱资源、国防资产。2、专属于集体: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3、既可以属于国家又可以属于集体:城市郊区的土地、农村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