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商品"大家肯定并不陌生,每天到各种商品场去都能够看见琳琅满目的商品。那么这个东西我们为什么将其称之为"商品",而不是什么"物品"或者"产品"呢。这个值得我们好好地探究一下。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换句话说,若是商品必须满足三个条件:第一,一定是用来交换的而不是自给自足的;第二,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即这个东西身上的某个特点对你来说是有用的;第三个,是劳动产品,即商品一定是人造出来的。三个条件具备才能够称之为商品。
这题答案应该选什么呢?想必大家看过之后,心理已有数,答案为D选项。A选项不是劳动产品,是大自然目前给我们的馈赠;B选项并不是用来交换的;C选项已腐烂的苹果已经不能够满足人们吃的需要了。
知道了什么是商品还不够,我们还需要知道隐藏在商品身上的两个特点,即商品的二因素。从商品的含义中"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即商品的使用价值,是商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属性。比如说超市当中的水杯,它的使用价值就是能够满足人们喝水的需要,所以它反映的是这个物对人的作用,而这个作用是该物与生具有的特点,故是商品的自然属性。也就是它不反映生产关系,好比你拿杯子喝水,通过这个杯子可以喝水的特点,你并不知道这个杯子是谁生产的;我们前面说过了商品是用来交换的,比如说我拿我生产的一个包子去换你生产的两个笔,那么形成这种交换比例关系的基础是使用价值吗?包子是满足吃的需要,而笔是满足书写学习的学要,这是两种完全不同质的东西,使用价值是因人而异的,故使用价值是不可比较大小的。而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又存在这叫交换,那么形成这种交换比例基础的是什么呢?我们回到商品的含义"劳动产品"而一个商品里面蕴含了劳动,这个劳动是可以量化衡量的,即价值是个比较大小的。一个用来交换的东西里面蕴含了人类的劳动在里面即形成了该商品的价值,这个价值一定人创造出来的,所以它是商品的社会属性。
商品有两个因素,哪个因素是商品的本质属性呢?农民伯伯种的黄瓜自己用来吃,这个黄瓜有使用价值吗?肯定有!但是有价值吗?没有!因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种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换句话说只有商品中才会有价值。故商品的本质属性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