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汪xx多次要求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小羊甫村商谈补偿问题,但对方认为法院还未判决、法律关系还没有明确,迟迟不肯谈判。而相关人员为汪家安全着想,请汪家先搬离林场,等法院裁决后再谈补偿,也被汪xx拒绝。
今年1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汪xx与居民小组的合同解除,并详细界定了双方的产权,补偿问题终于提上了日程。
然而,由于时间拖得太长,被施工方毁损的苗木已无法计数,各方对补偿数额的分歧很大。
今年3月,汪xx、汪黎宏与小羊甫村居民小组相关人员一起在林场进行了实地清点,计算出林场内完好的苗木价值为182万元,被施工人员毁损的苗木价值为456万元。小羊甫居民小组在两份统计表上都盖了章。
汪xx还在距昆明310公里外的永仁县物色了一处新的林场,请搬家公司计算出了搬运费用,共计4万余元。
但这几个数额在谈判桌上都被否定,开发区有关人员认为汪xx是“漫天要价”,几个回合下来,双方一致认定,完好的苗木价值为125万元,但在被毁损的苗木价值上却很难妥协。
汪xx说,在谈判过程中,开发商还没有停止对林场的破坏,甚至冲进汪家乱砸乱扔,还打断了一条狼狗的腿。被毁苗木数额一改再改,至今开发区有关部门都不予承认,而他们却又无法核对。
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相关负责人王zz说,rr公司只是土地使用权人,政府征地,只需与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居民小组商谈,把补偿款划给居民小组,至于怎么分配,是居民小组和rr公司之间的事,政府与rr公司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我们是为了照顾各方利益,才把他们叫到一起来谈。”王zz说,今年三四月间,开发区相关部门召集居民小组负责人、汪xx父子和yy公司代表一共谈了9次,“不能不说我们的态度是积极的。”
“但是政府有征地的补偿标准,不能由他要多少就补多少。”王zz说,汪xx提出了天价,第一次报来3000多万元,称政府应该补偿rr公司在小官山10多年的所有投入,这“显然荒诞”。后来又报了几次,都是几百万元。
“我们严格按国家政策作参考依据,地面附着物的补偿都有标准,凡是浮动的我们都按高线来赔偿,但老汪还不满足,还提出要补偿挖坑费、移栽费。国家明确规定可以移走的盆苗、袋苗不赔,但他把盆苗、袋苗都算作地苗。”
王zz说,汪xx在搬迁费上也掺了水分。按100元运一车计算,“他那些东西20车能拉完吧?2000元就够了。”
拆迁办主任王gg说,双方最大的争议在于,被开发商划为界内的林地只有20余亩,仅占整个林场面积的六分之一左右,剩下的绝大部分根据实地清点只值100多万元,而汪xx居然对这无从核实的部分索赔456万元。“即便现在,他主动降到了200多万元,我们也还是无法接受。”
王gg说,汪xx不实事求是报金额,想敲政府竹杠,导致了很多次谈判不欢而散,也增加了政府的行政成本。